各新生团支部(待成立):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8〕7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及《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员工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院团委决定面向全院2019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支部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院2019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周期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6日
三、工作任务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班团支书(联络员)收取本班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上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审核各班级上交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结合新生档案,对团员身份进行认定。
2.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新生团员,由团支书(联络员)填报相关信息向院团委集中申请(见附件1),院团委对其团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后统一补办。各团支部须于9月21日(周六)前将申请补办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工作邮箱 zxytuanwei@163.com。
3.线上团组织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相关要求进行。已核实团员身份的新生团员可以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下转接一致(见附件2)。
注:若新生未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新生团支书应在建立并完善该班级新生团支部信息后尽快落实新生团员录入“智慧团建”工作。
若新生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在团员身份被认定且所属班级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支部后,即可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之前已发起转接并且院系已经接收的,无需再次发起转接。
4.团支书(联络员)须于9月16日前完成新生线上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工作,并将转接情况及时报送院团委。
(二)新生团支部成立
1.由班级向学院团委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见附件3-1),学院团委批复。
2.由班级向学院团委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见附件3-2),并报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竞选和担任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均需为团员身份,成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班长需为团员身份)、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团支部副书记在必要时设立,若团支部书记已兼任班长则不需要再单独设立副书记。
3.公司团委批复,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向学院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1)选举工作情况(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见附件3-3)。
5.公司团委下文批复。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按照《团章》规定,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
7.各团支部团支书在本团支部建立后登录“智慧团建”并录入各团支部相关团学干部名单及普通团员信息。
8.团支部成立工作须于9月15日前完成。
9.由团支书汇总整理本支部信息(见附件4)并于9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工作邮箱 zxytuanwei@163.com。
联系人:
赵艳艳:134-0712-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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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7日